2017年,是实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关键一年。姚安县人民法院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从院党组到全院一般干警积极配合参与做好执行工作,用实际行动解决民生问题,破解执行难,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68件,标的15045.18万元,结案669件,结案率87.1%。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为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周强院长讲话精神,姚安县人民法院结合省、州法院院长会议和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创新理念,制定执行工作方案措施,院领导亲自挂帅执行,举全院之力,从人力、物力等方面配齐配强力量,配备了高清录像机、执法记录仪、电警棍等装备强化执行能力,抽调两名司法警察派驻执行局,确保执行干警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年初,按上级法院部署认真开展了“迅雷行动”等系列执行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全体干警对破解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弘扬社会正能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和网络查控执行力度,加强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联系,及时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搜查、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执结案件。2017年1至12月,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45件47人,罚款3人,限制出境2件3人,布控75件7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十二期共计226件案件264人。
二是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统一干警思想认识。姚安县人民法院多次组织召开执行干警会议,从自身工作环节、风险评估、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查找存在问题,组织部分干警到外地法院借鉴学习执行先进经验,切实转换工作思维,改进作风,创新理念,形成了法院执行工作必须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社会稳定、服务于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大局的共识,整体提高执行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加强执行专项督查工作,全面推进执行工作。院党组加强领导,加大执行约谈和问责力度,不断强化执行干警思想作风建设和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全体干警团结一心,强化执行工作意识,克服畏难情绪,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敢于啃“硬骨头”,集中执结了一大批民生案件。
四是加强横向联系,促进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初,姚安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与姚安县公安局、姚安县拘留所经过认真探讨和交流,研究制定了《姚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姚安县拘留所关于司法拘留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协作联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司法拘留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信息共享、提高司法拘留工作效率、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加强培训、做好宣传工作”的协作联动机制,同时,严格执行姚安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制定的《姚安县化解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执行,与金融、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税等部门加强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合力破解执行难,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是注重从解决民生问题等典型案件中强化执行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度,姚安县人民法院在办理被执行人李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的9件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某差欠9名农民工工资10余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其下落不明,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经过布控其在外地某县出现,在外地法院配合下控制并带回姚安司法拘留,现李某某已对案件执行作出了按期前来履行的保证。
在执行杨某甲二人申请执行郭某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向被执行人郭某甲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后,郭某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017年12月1日,执行干警依法冻结划拨郭某甲在姚安某信用社存款7051.34元;2017年12月3日,郭某甲及其家属(案外人)四人到该信用社吵闹并辱骂工作人员,影响信用社正常营业,执行干警到现场处理时,郭某甲及其家属辱骂执行干警,阻碍执行公务,将其带回法院,仍在法院办公场所威胁、辱骂审判法官和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两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后离开法院;2018年1月2日,郭某甲及其家属杨某乙、由某某、郭某乙再次到法院执行局威胁、辱骂审判法官和执行干警,案外人杨某乙、由某某、郭某乙冲击金融机构、哄闹冲击法院办公场所、威胁、辱骂审判法官和执行干警的行为已妨碍执行公务,姚安县人民法院当即决定对案外人杨某乙、由某某、郭某乙三人分别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该案执行中先教育后采取强制措施和对现场围观群众以案说法的做法,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体现了法院执行公开、公正、透明的工作模式,以及干警依法执行、文明执行的良好作风。在办理上述解决民生问题的执行案件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和合法权益,取得了“执行一案,教育影响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为推进执行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