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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特殊”的离婚案
作者:黄幸  发布时间:2018-03-01 09:12:1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为了妥善解决家事矛盾纠纷,加强法律宣传,姚安县人民法院弥兴法庭认真开展案件巡回审理,将纠纷及时解决在基层,促进了涉案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稳定。

2018年2月1日下午,姚安县人民法院弥兴法庭法官到大河口村委会就地开庭,巡回审理了一起彭某诉罗某离婚纠纷案件。

幸福的婚姻都是相同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同。原告彭某患有精神疾病,以被告罗某酗酒后经常吵闹,对子女不关心,其患病期间对其不关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承办法官在庭审前及庭审中,耐心细致地分析利弊关系,特别是当事人患病情况及其子女就学情况,离婚可能对原告将来的生活状况、子女的成长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提醒当事人谨慎处理婚姻危机。且当事人的婚姻也无大的矛盾,都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引起夫妻争吵,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也意识到夫妻闹矛盾已经对小孩产生了不利影响,小孩的健康成长需要有和睦的家庭氛围,双方表示愿意和好,不再离婚,该案最终以调解和好结案。

来源:姚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