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好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转变作风,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2018年4月28日上午,姚安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二次学习暨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总支书记、各庭室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姚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光亮对开展好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切实转变作风作了动员讲话。
县纪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周国民学习传达了省高院侯院长在11次党组会上的讲话精神、省纪委监察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尽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州中院《关于做好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对楚雄中院司法巡查期间对辖区法院延伸巡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县纪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纪委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文件的通知》等精神,并对全院的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和审务督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党组书记、院长肖光亮对开展好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全院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跨越发展”的氛围;二要增强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能。要围绕本职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做好司法作风整改;三要狠抓执法办案要务,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水平。庭室长和承办人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案件质效;四要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切实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要加强干警的教育管理,多沟通交流,从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支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要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要开展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引导教育好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围绕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好各级关于加强司法作风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作了交流发言;副院长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