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在开展的破解执行难攻坚战中,姚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续作战,不断攻克执行民生案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快速执行一件离婚案件,为申请人周某执行到账生活困难帮助费16000元,解除了周某离婚诉讼结束后一直担忧“拿不到钱”的难题,切实维护了法律公平正义。
被执行人唐某某(女)家住外地,与姚安县某山区乡镇的申请执行人周某相识,并于2013年2月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婚后双方经常吵闹,致使唐某某对婚姻失去了信心,2015年3月至今,唐某某搬离共同居住出租房与周某分居三年,唐某某提起离婚诉讼,姚安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18日受理该案,庭审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离婚,由原告唐某某补偿被告周某生活困难帮助费16000元,调解书生效后,唐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周某提出执行申请,案件移送执行,经执行法官(离婚诉讼承办法官)电话督促执行,唐某某从外地主动来到姚安法院交清了执行款额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