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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姚安法院动真格 一天拘留3人
作者:李芬 张发厅 林鹏  发布时间:2018-06-28 17:10:58 打印 字号: | |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中,姚安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连连攻克一些“骨头案、钉子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26日,根据三个案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案情,执行干警分为三个执行小组,分别对三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对其拒不履行的违法行为依法惩处。

       被执行人孙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去年经姚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须由其返还某财保支公司保险赔偿款11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孙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某财保支公司申请移送执行局执行。

       被执行人张某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去年经姚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须由张某某等四人赔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本金及利息417374.19元,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某等人一直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移送执行局执行。

       商某某父子二人因健康权纠纷案,去年经姚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须由商某某父子二人赔偿陈某经济损失合计32413.22元,判决书生效后,商某某父子二人一直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陈某申请移送执行局执行。

      上述三个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姚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找被执行人孙某某、张某某、商某某等人执行,但其一直以各种借口忽悠执行干警,敷衍、拖延执行,与执行干警“玩捉迷藏”,“拿法律当儿戏”,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义务。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役中,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攻坚执行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执行干警在多次执行、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又找到孙某某、张某某、商某某等人执行,经过做思想工作无效后,决定对三人分别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当执行干警宣布拘留决定时,被执行人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还当场以污秽语言辱骂执行干警,商某某甚至当场撕毁了法院拘留决定书,行为是错上加错!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是三名被执行人只能在司法拘留所反省自己的错误了。

来源:姚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