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月22日,县纪委对姚安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督查。
县法院相关领导向督查组汇报了姚安法院2018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详细情况。
姚安法院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暨“政治生态修复年”、“作风建设攻坚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中,按照各级纪委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和干警会议的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五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抓早抓小,严格会纪会风、上下班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运用“四项谈话”,对党员和干警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全院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明显。
县纪委督查组查看了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相关台账、资料,以及党组织在加强党员和干警学习教育管理中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对照姚安县2018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暨“政治生态修复年”、“作风建设攻坚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考核督查内容,充分肯定了姚安法院党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政治生态修复年”、“作风建设攻坚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要求院党组继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狠抓队伍教育管理,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形象,扎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