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把法律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推进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县委政法委“2018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要求,11月8日下午,姚安法院在光禄社区公开巡回审理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钱某某、彭某某寻衅滋事一案。该案邀请了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100多名镇村干部、群众到场旁听,为广大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事实经过,2015年3月,被告人钱某某、彭某某的住房被邻居家的小孩在家玩火引发火灾烧毁后,该村委会同意被告人到该村集体公房临时居住一夜后,两被告人以房屋破旧为由,强行搬到村委会会议室居住,强行占用会议室长达三年之久,期间,县、镇两级政府及村委会多次做工作,要求两被告人搬离村委会会议室,但两被告人仍然拒绝搬出,两被告人拒绝接受县、镇、村对其提出的排危修复受灾房屋方案及其他救助建议,并多次到省、州、县缠访,且提出多种无理诉求,两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影响村委会的正常办公秩序,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某、彭某某为了实现无理诉求,长期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经过审理后当庭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钱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
下步,姚安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巡回审理工作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利用庭审活动对干部群众进行法治教育,把每一个庭审都当做一个普法的“课堂”,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通过庭审现场直播“以案说法”,让群众“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审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