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姚安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机制,强化职能职责、创新方式、多元化指导、多方式调解,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衔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维护社会稳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章立制,确保落实。2013年制定出台《姚安县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2017年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全院设立9个矛盾纠纷调解指导组,由资深员额法官担任指导组成员,实行院党组统一领导,各指导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指导全县范围内的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和9个乡镇基层组织人民调解指导服务工作,定期不定期为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做到思想认识、制度保障和人员落实“三个”到位。
分片管理,服务经济。全院九个指导组按划分辖区进行分类管理,各指导小组结合院内审判工作流程,定期到辖区与乡镇综治部门、司法所、村委会干部座谈了解矛盾纠纷情况,并针对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和个案进行法律业务指导,每一季度到乡镇指导工作不少于一次,极大地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利用资源,发挥作用。姚安法院在加强指导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工作中,利用司法资源和人力物力,科学有序管理,进一步发挥下设光禄、弥兴两个基层法庭及巡回法庭的职能作用,把“小法庭”“多功能”集审判、执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普法宣传于一身的“主业”工作做足做强。在巡回办案过程中,选择辖区农村具有普遍性的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等民事纠纷案件,在村委会就地开庭审理,邀请人民调解员到庭参加旁听,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棘手案件进行个案指导,互相切磋学习调解工作方法和技巧,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业务水平。
总结经验,励精图治。姚安县人民法院不断总结几年来指导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工作成绩和经验,九个人民调解指导组加强与县乡(镇)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就重大案件个案,整合司法资源,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把指导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工作与庭审活动、法治宣传活动相结合,上街、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到学校上法制课、开模拟法庭,以案说法,多形式、多途径加大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面,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8年,姚安法院共开展指导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工作42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案件25件,为促进经济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