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幸福人生的港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缩影。为了方便群众诉讼,让群众少跑路,法官多跑腿,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姚安法院民事审判法官根据案件当事人情况,到原告李某某家中就地开庭巡回审理,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调解工作,消除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矛盾和隔阂,夫妻双方终于和好,延续了双方婚姻家庭的完整,年迈的父母脸上有了久违的笑容,自幼带病的女儿从中看到了家庭生活的希望。
【案情回顾】
1990年原告杨某某经人介绍与被告李某某认识,于1991年2月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原告嫁到被告家生活,次年生育长女,现已长大成人结婚,1997年9月生育次女,自幼患病。
原告、被告双方在共同的婚姻家庭生活中,因家庭琐事,李某某经常喝酒,双方因此争执吵闹过,曾发生李某某在酒后打人、砸东西的事情,精神状态不佳,导致家庭生活不和睦,为了维持家庭生活,夫妻两人曾外出打工三年时间,后来,因为照顾次女生活的原因,被告留在家里照顾女儿没有继续外出打工。
2019年3月,原告杨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李某某起诉至姚安法院,请求法院准予其与李某某离婚。
案件受理立案后,姚安法院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从方便群众、司法为民的角度出发,以诉讼群众少跑路、法官多跑腿,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工作思路,将该案列为巡回审理案件,力争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当天气温下降,姚安法院民事审判巡回法庭到离城10多公里的李某某家院内开庭审理,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家庭实际情况,经过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讲清法理、情理,亲属朋友也从维护婚姻感情等方面对杨某某、李某某做了劝解,承办法官入情入理的话语,亲属朋友知冷知暖的相劝,在被告李某某家小院内营造了一片情、理、法交融的和谐氛围,使案件调解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最终,杨某某与李某某调解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