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会议,根据县法院提请任命了52名“法官”——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人大主席华成向52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目前,全县已任的65名“法官”——人民陪审员,他们来自我县社会各界、各层面、各部门,既有机关干部,也有教育、卫生等专业人士,还有社区干部和普通群众。通过此次选任工作,更加优化了现有人民陪审员的组成结构,使人民陪审员队伍更具专业性、代表性和广泛性。这些“法官”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参与审判、执行等案件的办理,在推进公正司法、阳光司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法律知识延伸】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时,权利和法官是否相同?
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如果三人中两个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法官意见相左,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