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有一日,刚满十八岁的小李偷开父亲的摩托在街上兜风他速度好几迈心情是自由自在,越来越嗨。结果不慎将老人姜某撞伤,姜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经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李某贵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姜某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姜某将李某春、李某贵父子俩起诉至姚安县人民法院。更坑爹的是,小李属于无证驾驶,摩托车虽然投保了交强险,但因小李未取得驾驶证,被排除在交强险赔偿的法定范围之外。
今年4月,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姜某诉李某贵、李某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姚安法院光禄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决定用“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方式分头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多次沟通及释法明理,原告表示愿意在赔偿方面做出让步,遂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春赔偿原告姜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18207元,扣除之前垫付的50000元,实际还应赔偿68207元,协议签署之后,李某春立即支付了赔偿款5万余元。
最终,这起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的调解下,以情、以理的方式促成了调解,化解了原告心中的悲愤情绪,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
开车是门技术活儿,有些人却心存侥幸,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驾驶资格,便开车上路。这些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不具备驾驶资格,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一旦引发交通事故,肇事者面临的将是法律的惩处,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要承担高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