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姚安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中,邀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参与全程监督,见证执行行动。
案情回顾:
唐某甲与唐某乙两户房屋相邻,唐某甲户北面山墙系唐某乙户的院墙,唐某甲户房屋北面山墙的滴水滴在唐某乙户院内。2016年农历正月初八,唐某甲户在原址拆旧翻新建房的过程中,拆除了其房屋东边后墙与唐某乙房屋西边的巷道隔墙一堵(宽0.65米,高2.25米),后在唐某甲户建房过程中,唐某乙户不准向其院内出稍排水,致唐某甲户建房至今几年未能封顶“烂尾”,唐某乙户无巷道隔墙存在安全隐患。
双方由于长年矛盾没能及时化解,积怨较深,故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经执行法官多次劝解,但被执行人态度生硬,并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给当地群众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法律权威,确保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姚安县人民法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中,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均不愿意施工,经过后期反复思想工作,唐某甲仍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且态度恶劣,唐某乙也不想代唐某甲履行恢复自家的巷道隔墙。双方不停的对执行法官进行推扯阻挠。但经过多方劝说化解,加之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的有力劝说,双方当事人终归放下了积怨,开始了恢复施工。
经过一天的施工,房屋封顶完毕、巷道隔墙终于砌起。案件的执结,获得了当地群众、基层组织拍手称赞。
代表委员们对执行现场进行了全程监督见证,充分肯定了姚安法院的执行工作,并纷纷表示:“此次行动打出了声势、营造了氛围,通过到执行一线见证执行,切实感受到执行干警的辛苦与付出,为姚安法院执行法官干警点赞。”
此次行动是姚安法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姚安法院将加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力度,严惩拒不执行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