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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有法官  为群众排忧解难
作者:张峻  发布时间:2021-01-27 10:13:06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和基层窗口作用,姚安县人民法院主动与乡(镇)、村(社区)建立常态化联系,积极参与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的制定。

姚安县人民法院两个派出法庭(光禄中心人民法庭、弥兴人民法庭)于2020年12月底到姚安县乡镇悬挂“指导基层调解联系点、法官巡回办案点、联系法官公示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运用好法官熟悉法律、善于应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优势,沉下身去,主动作为,服务人民群众,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发生。


“枫桥经验”是做好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一件法宝,也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姚安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等经验做法,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切实推动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使“枫桥经验”焕发出新的活力。让人民群众更多地理解和支持诉源治理,主动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以实际成效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来源:姚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院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