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申请人吴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是邻居,两户同墙共用。两户曾因吴某在房屋拆旧建新的过程中由于四至界限归属权问题发生纠纷,后经村委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之后,陈某认为吴某在加盖第二层房屋的过程中支砌隔墙导致自家房屋排水不畅和房屋损毁,要求吴某拆除隔墙,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发生矛盾,陈某损坏了吴某部分房屋。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吴某遂将陈某起诉至姚安法院。
姚安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在规定时限内支付赔偿款,吴某再次向姚安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过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耐心释法析理后,被执行人陈某交纳了执行款。目前,该笔执行款已兑付给申请人吴某。至此,该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民之所望,司法所向。近年来,姚安法院始终坚持对涉民生执行案件,优先执行、及时执行,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尽最大力量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