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犯罪,维护道路运输管理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近日,姚安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了八起危险驾驶案件。
庭审前,承办法官详细查阅卷宗,认真研判案情,做好各项庭前准备工作。庭审过程严格依照速裁案件审理程序,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认真审查核实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充分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一个月到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的罚金,并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八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该八起案件,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庭宣判,有效缩短了审理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质效,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法官提醒:金樽清酒斗十千,安全驾驶值万钱。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