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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姚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作者:周晓艳  发布时间:2023-11-28 10:33:1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1124日,罗某某职务犯罪一案在姚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姚安县纪委及罗某某原所在公司相关人员等20余人到庭审现场零距离观摩庭审全过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某在担任某国有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工作程序,在与其他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中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损失1693.65万元;被告人罗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65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展开,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核实,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罗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待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零距离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要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守住底线,远离雷区。今后,他们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利,始终做到依法履职,公正廉洁。

下一步,姚安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职务犯罪行为,持续以真实案例现场授课,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庭审旁听活动,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变成反腐倡廉的重要课堂,真正起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助力清廉姚安、法治姚安建设。

 
来源:姚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院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