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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上阵“父子兵”,盗窃“三人行”
作者:杨梅  发布时间:2024-01-10 19:53:56 打印 字号: | |

人们常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句话是指亲人之间该齐心协力、共同上进。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应该言传身教,教育子女勤劳勇敢、正直友善。但姚安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父亲却伙同两个儿子一同去盗窃他人财物,最终父子三人一起受罚,真可谓悔之晚矣。

案情简介某甲(父亲)、某乙(长子)、某丙(次子)系父子三人,2023125日,被告人某乙驾驶货车,与被告人某甲、某丙到某工地盗窃了一些施工器材,并以8475元的价格卖出。经鉴定,被盗的物品价值人民币8445元。第二天,父子三人又盗窃了被害人某丁摆放在路边的旧钢模板1块。案发后,被告人某乙主动将第二次盗窃的旧钢模板交至派出所。

另查明,三被告人所盗窃的财物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已发还失主。三被告人积极退赔了违法所得847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某甲、某乙、某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某甲、某乙、某丙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赔了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较好,且被盗财物已被追回并返还了失主,可依法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遂对三被告人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对三被告人退赔的违法所得8475元,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父为非来子作歹。人间自有公道在,善恶因果自寻来。本案也警醒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身为父亲,应以身作则,以良好的家风家教,帮助子女扣好人生的第一粒纽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为家庭、社会、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也提醒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并提高防范意识,避免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来源:姚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院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