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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 ▏县法院卢学荣法官荣获姚安县第一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作者:施瑞瑾  发布时间:2024-02-02 09:28: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姚安县召开第一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扬座谈会,县法院一级法官卢学荣被授予姚安县第一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卢学荣,男,19694月生,汉族,大学文化。19917月从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毕业后到姚安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姚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弥兴人民法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等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现任姚安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一级法官。

参加工作以来,卢学荣同志多次荣获先进个人、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多次受到各级表扬,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被省高院授予法院之星荣誉称号,被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忠诚卫士荣誉称号。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卢学荣同志勇于探索、敢于担当,以过硬的专业素质在基层审判岗位上追逐梦想,练就了一身化解矛盾的真功夫。他始终保持积极的调解态度、恰当释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法律、分析利害。对当庭还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在裁判之前不放弃最后的努力,通过计算成本案例提示等方法促成庭后调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非常重视对当事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向当事人阐明相关法律规定,真正让赢者赢得清清楚楚、让输者输得明明白白。通过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法律宣讲,真正做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2023年,卢学荣同志审结案件211件,调撤179件。

法律的生命源于实践,法律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卢学荣同志工作、学习两不误,在紧抓审判工作的同时,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不断拓展调研渠道、丰富调研手段、创新调研方式,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他审理的梁某、杨某诉张某等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被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选编入《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选》之《侵权赔偿纠纷》篇目之中。

30多年来,卢学荣同志一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是法院队伍中优秀的老黄牛,更是优秀的拓荒牛

荣誉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在新的起点上,卢学荣同志表示,将把荣誉转化为更加努力工作、勇于使命担当的动力,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认真履职尽责,展现新风貌新作为新业绩,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来源:姚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院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