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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警钟 明法纪”!姚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作者:周晓艳  发布时间:2024-02-27 10:39:57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222日下午,随着一道清脆响亮的法槌声响起,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姚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州检察院、县纪委、姚安富滇银行等四家银行30余名职工现场旁听庭审,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开庭审理的是由姚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岳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在某银行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被告人岳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该案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有声地审判,无声地震撼。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此次零距离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要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守住底线,远离雷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树牢红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做好本职工作。

下一步,姚安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组织庭审旁听作为警示教育的主要阵地,分批组织党员干部零距离、面对面、沉浸式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将审判案件的过程转化为廉政教育资源,真正起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进而有效防止职务犯罪,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姚安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姚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院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