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经营困难,从承租项目后只有投入没有收入,不是我有意不付,因为效益不好,我需要时间……”承建方无耐道。
“我们一直都在积极扶持农户,为他们争取最优的政策,但是老百姓的地租涉及民生问题,时间长了我们对群众也无法交代……”村主任的两难溢于言表。
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收到三件基层农业发展合作社因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出租未能按期收到租金而起诉承租人的涉农纠纷。因纠纷涉及产业发展政策和多家农户的切身利益,姚安法院高度重视,经研判后,立即将纠纷委派至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同时指派两名员额法官主动参与指导,在当地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配合下,三件涉农纠纷均调解成功,并现场进行了司法确认。
调有方,大不同。在接到指派后,指导法官第一时间与乡党政主要领导提前沟通并深入纠纷现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知悉国家相关扶贫产业发展政策后,邀请了当地乡党委书记、乡长等人一同在村委会调解室参与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调解。当事各方陈述诉求和纠纷起因后,乡镇主要领导对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释明,指导法官从法律角度对纠纷进行了分析说理。在本着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坚持最大利农原则,调解工作采取面对面谈心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疏导,最终各方对田地租金及项目租赁费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双方共赢的目标,达到“双赢”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姚安县人民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盯涉农民生领域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探索“订单式”指导基层调解工作法,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以后的工作中,姚安县人民法院将依托“普法强基补短板”“无讼创建”等工作机制,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畅通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渠道,广泛联络多家职能部门开展协同联动,积极扩展基层联动覆盖面,完善涉农纠纷前端治理,全力化解农业生产领域矛盾纠纷,用法院人的担当服务保障姚安县农村农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