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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守“未”成长丨姚安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作者:赵园舒  发布时间:2024-05-15 09:47:09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意见》,对离婚案件影响未成年人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和预警提示,减轻离婚案件对未成年子女带来的影响,430日,姚安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向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这是自4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姚安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基本案情:当事人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双方系再婚,婚后生育一个女儿(未成年)。后因家庭琐事渐生矛盾,双方于2019年底开始分居,女方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在收到诉状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庭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双方生育子女由被告抚养,随被告生活。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同时送达了姚安法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劝导当事人在妥善处理离婚纠纷的同时,要尽力降低因离婚纠纷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也要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及时回应子女的情感需求。两名当事人对法官的耐心叮嘱再三感谢,表示在日后会尽到为人父、为人母的责任与义务,共同呵护小孩的成长。

下一步,姚安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 "法治蓝天"

 
来源:姚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院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