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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夫妻离婚,孩子医疗费该如何承担
作者:杨学涵  发布时间:2024-06-13 09:33:59 打印 字号: | |

离婚不仅仅解除了两人之间夫妻关系,离婚随之而来的债权债务,共同财产问题,最重要的还有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可离婚时,孩子患有重大疾病,该疾病产生的医疗费该如何承担呢?

案情简介

张某与金某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双方因生产生活发生矛盾,金某就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张某不同意离婚,经法院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后,金某带着女儿回了外省老家,并在老家生活定居。后张某因联系不上金某,诉至法院要求与金某离婚,同时对孩子抚养权、夫妻债务问题等提出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

姚安法院受理案件后,金某以孩子读书、自己又远在外省为由申请远程开庭,庭审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虽都同意离婚,但在债务、共同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有较大争议,尤其是小儿子患有白血病,治疗该病产生了大额的医疗费支出,家庭经济压力大,之后还需继续进行治疗,双方都更愿意抚养女儿,法官见调解无望,只能远程审理后进行判决,法官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共同债务平均承担,两个孩子一人抚养一个,互不给付抚养费,小儿子由张某抚养,孩子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由双方平均承担。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医药费负担,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离婚后父母双方都应有义务尽自己的能力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

3、虽然《民法典》中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只规定了生活费和教育费,但由于近年来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较大,离婚后无论哪方带孩子,一旦孩子生了大病,都很难独自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离婚后子女是否会患病,需要多少医药费,往往很难预测,除了在离婚时双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外,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离婚后子女的医药费原则上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

 
来源:姚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院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