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担保是指为了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担保人就需要承担为债务人还清债务的责任。
案件情况
刘某与周某系多年好友。2021年初,经双方磋商约定,周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以106万元价款出卖给刘某。同年1月刘某向周某转款9万元作为购房定金。为防止周某儿子周某某不同意低价出卖,影响房屋交易,双方向其隐瞒了实际成交价,并以146万元价款另立合同,在获取周某某信任后让其作为担保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由于房屋在出售前已被周某抵押给银行,不具备过户条件,于是双方约定,待刘某支付尾款后,周某随即归还银行贷款并把涉案房屋过户给刘某。同时周某还承诺在2021年6月为刘某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其儿子周某某作为履约担保人。截至2021年8月双方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刘某发现涉案房屋已被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合同已无法正常履行,于是向姚安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综合全案审查确认,价款为146万元的合同,签订目的是为骗取周某某信任为其担保,所做的虚假意思表示,最终确认该合同无效。因周某某担保的主合同无效,那么担保责任也随之无效。
如果你在对主合同约定的价款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担保人,首先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如确实存在欺骗或误导的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主合同及担保合同无效,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风险。对于不知情情况下成为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由于每个案件情况都不相同,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