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不可能履行!绝对不可能履行!”依法拘留!这一幕发生在2024年7月10日上午,被执行人向某在姚安法院执行局不配合执行且态度嚣张,执行员当即决定对向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案情简介:2023年11月1日,张某和妻子杨某与向某因交涉工程款的事发生争吵,向某拿出钢管与各拿一根木棒的张某夫妇互殴。后张某夫妇将向某诉至姚安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向某赔偿张某夫妇经济损失人民币8173.69元。2024年4月20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员两次传唤被执行人向某到院,向其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但向某一直以张某未按照《建房施工合同》为其建设房屋为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多次与向某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明,告知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但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影响本案执行。被执行人向某依旧拒绝履行,且在执行员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直言“什么措施都无所谓,我都不会履行”。因向某具有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主观恶意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执行员决定对向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7月12日,当执行员前往看守所会见被执行人向某时,向某表示对自己之前嚣张的言行进行了深刻反思,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履行该案。基于向某真诚悔过且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措施释放向某。
“小标的”连着“大民生”,姚安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的决策部署,开展以“夏日风暴”为名的专项执行行动并取得成效。下一步,姚安法院将继续聚焦“涉民生案件”及“小标的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以雷霆之势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