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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法治副村长”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作者:施瑞瑾  发布时间:2024-12-20 17:16:13 打印 字号: | |

为推进普法强基走深走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调解,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近日,光禄法庭法官以法治副村长身份到光禄社区、左门乡苤拉村委会开展相关工作,听民声、解民忧,深入了解村级法治需求,为乡村治理注入法治力量。

一、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为民之。法治副村长通过与村委会人员及群众面对面交流,全面掌握村情社情,了解群众法治需求,便于之后精准度开展工作。

二、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乡村和谐稳定。法治副村长积极参与乡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利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加强部门联动,充分掌握村上矛盾纠纷情况,同时,常态化开展走访,掌握村上纠纷情况,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对有风险隐患的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三、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入户调解等形式,向村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为满足村民的法律咨询需求,通过日常普法以及加强部门联动,将法庭的座机及地址告知村民,帮助解决和咨询法律问题。

下步,光禄中心人民法庭将认真履行法治副村长职责,通过矛盾纠纷排查、联动调解、指导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多元化模式,切实把村民群众的法律问题清单变成法治副村长精准履职的责任清单,切实增强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来源:姚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院综合办